January 16, 2013

永恆的戀人

「我們每個人肯定都有一肚子的故事,可以告訴別人,只不過,我們未必清楚我們有那些故事,以及為什麼這些故事對我們而言很重要,寫作能夠幫助我們了解這點,以及幫我們搞清楚為什麼有必要趕緊將這些故事跟別人分享。只要我們認真想想,說不定我們的故事能幫助我們了解此生應修的課題。」- 瑪莉.派佛,用你的筆改變世界

記得我從小就喜歡作文課,功課常都得甲。現在想想不是我會寫,而是我會寫老師想聽的。一般,老師出了題目,例如「我的志願」後,通常都會給個「引子」, 擧些例子。我很小就學會了「順者昌、逆者亡」的道理。

直到初二(我下兩屆才有九年國教),有天不知為何作文功課竟然是自由發揮。我記得那是個周末,我也不知那來的靈感,竟寫了我這輩子第一篇小說,關於一個小孩離家出走,最後飢寒交迫死在外面,臨終時想著他的家人,懊悔萬分。我自己都感動的哭了,結果我得到的是「丙」,記不得是那位老師和實際的評語了,大約是「胡思亂想、誇張不實」之類的。從此我沒寫過小說。

大學我唸的是德文,但我最喜歡上的課是劉光義老師的國文課。喜歡老師冷面笑匠的幽默和憂國憂民的情懷,當然還有常被老師讚賞我「文筆犀利」的虛榮。 大學時代開始寫日記,飄泊這麼多年後,母親姊姊還幫我保留著,很感激。後來翻閱,全是令人汗顏的少女情懷,每篇都像剝玟瑰花辨一樣:他愛我?他不愛我?看完領悟到其實那份與生具來的不安全感並未因歲月而減少。

大學畢業後不久我就結婚去了澳洲。兩年後回到台灣在不同雜誌社(2001, 薇薇)做過編輯,但那時只覺得是我的外文能力和我在國外居住旅行的經驗讓我受雇,完全和文筆沒関係。後來在一個很偶而的機緣下受雇於一家美商公司的臺灣分公司,這是我人生的第一個大轉彎。
它開拓了我的視野,也讓我有機會在美國住了二十年。回想一下,那時工作領域中我最喜歡
的,除了產品開發,還是做公司和廠商的溝通橋樑。

後來重新開始寫作是2001年9/11世貿大樓事件後搬到華盛頓州鄉下的事了。鄉居生活其實很適合寫作,有一年我每天早上都寫三四個小時,但我不知道該如何和人分享,寫的東西也沈封箱底。後來很幸運的,免費的有機會上了六個學分的大學人文課程。這個課程譲我覺醒,發現自己對西方文化的認識竟是如此的膚淺和扭曲。另外一個收獲是課程中交的寫作作業都受到老師的嘉評,這是莫大的鼓舞,使我對自己英文寫作的能力愈加有信心。

2010年無心插柳,由圖書館借來一本傻瓜部落格指南,沒想到十分鐘我就變成部落客了。去年我又來了個生命大轉彎,搬回台灣定居。經過九個月的身心安頓最近在才在家𥚃裝了WiFi, 目前我是用我的iPad在寫。

最近我告訴一位朋友,情人來來去去,事業起起伏伏,唯一不離不棄,多次把我從絕望、悲傷、鬱悶中解救出來的是閱讀和寫作。她們才是我永恆的戀人。


後記:現在再加上新歡:畫畫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